伊春市教育局
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教育局(科),市直中学、有关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区中考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体现教育公平的思想,促进我市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对高中阶段教育部分招生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将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生有关政策
1、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1)市一中、市二中、友好区三中、伊春区二中、马永顺中学、嘉荫县一中面向全市招生。
(2)铁力市一中在双丰局、铁力局、桃山局、朗乡局和铁力市初中学校范围内招生,其它区域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考铁力市一中。
(3)友好区考生报考友好区三中时择优录取分数段降低20分,友好区考生报考友好区三中时择校录取分数段降低10分。
(4)伊春区考生报考伊春区二中时择优录取分数段降低20分(享受降段录取资格的考生由伊春区教育局审核认定)。
(5)西林区四中以面向西林区、金山屯区、美溪区三区招生为主,西林区考生报考西林区四中时择优录取分数段降低20分。
(6)其它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本区招生。
2、普通高中配额
(1)配额指标调整及分配。市一中、市二中仍实行配额招生,择优生与配额生的比例由上年的7:3调整为5:5。市一中配额为400名,市二中配额为315名。以本年报考市一中、市二中的人数、上一年中考成绩为依据分配配额指标,具体实施办法另行下文通知。
铁力市一中配额分配范围由本市学校扩大到铁力区域内各学校(包括南四局)。铁力市一中配额名额由2009年的120名增加到160名。其中60名分配到铁力市乡镇学校,60名分配在铁力市城区学校,40名分到铁力区域林业局学校。铁力市本市各学校的具体配额指标的分配由铁力市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南四局学校配额指标由伊春市教育局按照市一中、市二中配额分配方法进行分配。
为缓解择校现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根据伊春区教育局呈报的《关于伊春区初中升省示范高中配额指标分配的报告》(伊区教发[2009]19号)的意见, 2010年从伊春区第六中学、第八中学配额指标中拿出 20%,分配给第三中学、第五中学、第七中学、八一学校,由伊春区制定具体的分配办法。伊春区学校不参与市一中配额的二次分配。
(2)配额资格。往届生、留级生和转入不足一年的考生不享受市一中、市二中的配额指标,由各地教育局确认考生是否享受市一中、市二中配额的资格;铁力市本市各学校的考生享受配额的资格条件由铁力市教育局制定。
考生如要享受市一中、市二中、铁力市一中配额资格,必须填报所在区域的学校志愿。如:北片的学校考生须填报市一中择优志愿才能享受配额资格,如填报市二中择优志愿将视为自动放弃市一中配额资格。
以上配额分配方案及考生享受配额资格都要在本地学校进行公示。
(3)配额分数线。录取市一中、市二中配额生时,政府办学单位的城镇学校在择优段降30分录取;政府办学单位的乡镇学校和企业办学单位的学校在择优段降40分录取;录取铁力市一中配额生时,铁力市四中、五中和南四局学校在择优段降30分录取,铁力市其它学校择优段降50分录取。
录取市一中、市二中配额生时,各学校配额生计划指标完不成,指标收回,继续在所在配额的区域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铁力市一中区域内各学校配额计划指标完不成,收回剩余指标,分别在三个类别区域内的配额分数段(不再降段)进行二次录取,如再完不成指标,继续在铁力市一中招生范围内的学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政策加分
(1)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08〕3号)和市政府《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招生加分政策的通知》(伊政办发[2010]22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起,普通高中招生除对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之外,其他学生加分一律取消(此前有关高中招生加分政策文件全部废止)。
(2)往届生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
(3)根据省教育厅(黑教基[2009]121号)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民办(政法)发[2009]121号]文件规定,“考生少数民族成份的审核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今年少数民族考生成份由各县(市)区(局)教育局(科)负责审核。
4、招生计划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302人,其中择优生5034人,择校生2268人。市一中招1040人,择优生800人,择校生240人,市二中招900人,择优生630人,择校生270人;友好区三中招900人,择优生600人,择校生300人;铁力市一中招830人,择优生581人,择校生249人。其它学校见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7所中职学校计划招生3000人。
5、特长生招生
(1)今年计划共招特长生405人,其中音乐108人、体育125人、美术172人。市二中只招择校特长生,各学校招生计划见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特长生必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文化课考试。特长生术科考试必须达到市教育局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才能享受降低分数段录取的资格。
(2)各招生学校下发特长生招生简章,术科考试报名由各招生学校按所招专业受理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考生如报二个学校的志愿,则取消术科考试和特长生录取资格),于5月15日前将考生信息、所报专业核准后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体卫科。术科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于6月12日在市职教中心进行,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另行下发。
6、中职学校春季招生
(1)招生范围:伊春市职教中心、伊春林校、伊春市卫校、伊春市机电学校(南岔技师学院)、铁力市职教中心、嘉荫县职教中心、西林区职高面向全市招生。
其它职高招生,市教育局不纳入计划,不统一录取。
(2)成绩统计:春季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考试,上述7所学校招生的学生,办完入学手续,将春季招生名单(文本及电子稿)于4月25日之前分别报职成科、初中科和所在考区的教育局,同时,组织学生填涂报名卡。市教育局按学校所在地考区单独编排考场,统一参加中考 ,成绩不统计在原初中学校(2011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的学生毕业考试成绩是否计入原初中学校,届时视情况再定)。
凡是不参加考试的春季招生学生,成绩按零分计算,不发初中毕业证。
(3)中职学校不允许招收非应届毕业生。
(4)报考中职学校春季招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推荐给相应的中职学校。双方认可签字后,由中职学校到市教育局职成科注册学籍,已注册的学生不得在其它学校重复注册学籍。已注册的学生由中职学校严格加强管理,保证学生不流失。
(5)对于推荐春季招生(仅限面向全市招生的7所中职学校)工作完成好的初中,给予增加市一中、市二中招生配额指标。应届毕业生在200人以下的初中学校,完成春季招生15名,增加一个配额指标;应届毕业生在200人以上的初中学校,完成春季招生20名,增加一个配额指标。
7、初中升学率
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将初中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和当地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升学率计算方法:升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总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的比例。
升入普通中专的学生以省教育厅录取三联单为准,升入我市其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市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科注册备案为准。
8、报考资格
应届生、往届生、留级生和转入不足一年的学生须在市教育局注册学籍或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方可报考高中。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查实后,在统计学校成绩时,该学生成绩按零分计算。
二、招生的具体事宜
1、报名
(1)毕业年级
考生须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同一底版)。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准确填涂报名卡,填准应届生、往届生、转入不到一年、升学考生、毕业考生的类别,在初中阶段非毕业年级留级的学生,按转入不足一年填涂。
各地教育局持报名卡报名,报名卡录入后再发报考材料。报考材料袋中装有学生学籍、报考表。录取后,把录取的考生成绩填写在材料袋和报考表上,于秋季开学前报送到市教育局高中科。
今年志愿填报分二次进行。第一次:4月下旬,报考时填报志愿;第二次:7月份,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变更志愿,进行二次填报志愿。
二次填报志愿的方法: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学校进行填报,填写《考生变更志愿登记表》,由学校上报当地教育局(科),然后报市教育局。考生如遇到人为干扰等特殊情况的,可持户口薄、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教育局初中科直接办理。
各地教育局、学校要认真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招生政策,指导学生填报好志愿(报考志愿的填写和涂卡要求见涂卡说明)。学生的报考志愿一定要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学校、教师不能干涉学生志愿的填报。志愿报名卡一定要有考生家长(监护人)签名,填写考生联系电话,考生家长(监护人)不在当地的,由考生本人签名。
(2)非毕业年级
结业考试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同一底版),办理准考证用。考生报名信息必须使用电子表格(EXCEL),(报名表样见附件)。u盘上报的同时,上报文本一份,与毕业年级同时上报,报名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①学籍号:按9位填写,前面不要加零。如:伊春区七中某考生学籍号为619070101。
②姓名:姓名中间不要加空格。
③民族:汉或其它。
④考生类别:按年级填写,分别是:五四制二年、五四制三年、六三制二年。
⑤县区编号:填写县区代码,如:铁力市填写 01,伊春区填写19。
⑥学生所在学校编号:填写学校代码,如铁力市四中填写04,伊春区七中填写07。
⑦考生所在学校:填写XX区(局)X中。
⑧考生身份证号:填写身份证号。
(3)补考学生
按照《关于初中转学、留级(休学)、重读生结业学科成绩的有关规定》(伊教办发 [2008]1号),下列学生需参加补考:
①往届重读生、外地转回的应届毕业生,除正常填涂升学报名卡外,还要参加结业学科考试的补考。
②外地转回的非毕业年级的五四制三年级学生除参加生物、历史学科考试外,还需参加地理学科的补考。
③已参加过结业考试的留级(包括转学中留级)、休学的学生,成绩不保留,需要与现行年级一起重新参加考试。
各地汇总后,按学制、补考学科单独填写《非毕业年级报名表》,随结业年级一同上报。
(4)转学变动的学生
2010年毕业生中,已参加过结业考试,后因转学学籍号有变动的考生;参加过结业考试后又改姓名的考生,都需要另行填写《转学变动和更改姓名情况表》,以便毕业学科、结业学科两次考试成绩的对接。如因学籍号或姓名上报有误影响录取的,责任由当地教育局、学校负责。
2、考区设置及报名时间
(1)嘉荫考区:嘉荫县;
(2)新青考区:新青区、红星区;
(3)友好考区:友好区、上甘岭区、五营区;
(4)伊春考区:伊春区、翠峦区、乌马河区;
(5)西林考区:西林区、美溪区、金山屯区;
(6)南岔考区:南岔区、南岔铁路中学;
(7)朗乡考区:朗乡局、带岭区;
(8)铁力局考区:铁力局、双丰局、桃山局;
(9)铁力市考区:铁力市;
(10)汤旺河考区:汤旺河区、乌伊岭区。
报名时间为4月27——29日。各单位直接到市教育局录入报名卡,同时上报《2010年初中毕业生信息表》(文本和电子稿)。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7日:嘉荫、新青、汤旺河、友好、铁力局考区所辖的单位;
28日:朗乡、南岔、铁力市考区所辖的单位。
29日上午:伊春、西林考区所辖的单位。
3、考试科目
(1)今年中考共10个学科计入总分:六三制考生2010年考8个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品、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加09年已考的地理和生物;五四制考生2010年考7个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品、物理、化学、体育,加已考的地理、生物、历史。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20分;物理、化学每科满分100分;思品、历史、生物、地理卷面分数100分,分别折合为50、40、30、30分;体育考试40分,10个学科升学考试总分为750分。
(2)非毕业年级考试科目:
2011年初中毕业生参加以下学科考试:
五四制初三:生物、历史。
六三制初二:地理、生物,2011年考历史。
(3)考查科目:中考和结业考试以外的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外语口试、学校课程等,由各区局组织安排,于5月份完成。
各科的毕业、结业、考查成绩均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证书。
4、考试时间、科目、年级
非毕业年级:6月24日:
8:00—9:00 地理 六三制初二
10:00—11:00 生物 五四制初三 六三制初二
13:30—14:30 历史 五四制初三
毕业年级: 6月24-27日
24日:13:30—14:30 历史 六三制初三
25日:8:30—10:30 语文
13:30—15:30 物理
26日:8:30—10:30 数学
13:30—15:00 思品
27日:8:30—10:30 外语
13:30—15:30 化学
体育考试:5月初——5月末。
5、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中考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2009] 2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黑教基[2008]89号)的文件精神,每生(含春季招生)每科15元。各教育局将报名考务费全部上交市教育局计财科(毕业年级五四制考生每人收105元,毕业年级六三制考生每人收120元,结业年级考生每人每科收15元)。
6、市一中、市二中、友好区三中择校生收费标准
市一中、市二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执行伊春市物价局《关于伊春市一中、市二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批复》(伊价发[2009] 8号)文件,最高每生每学年收6800元;友好区三中择校生收费标准执行伊春市物价局《关于友好区三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批复》(伊价发[2009] 9号)文件,最高每生每学年收5000元。
7、政策加分项目和需要上报的材料
(1)七小民族(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锡伯族)(10分),其他少数民族(5分)。报市教育局的材料:少数民族身份审核表、考生及其父(母)户口簿及影印件,父(母)身份证及影印件,
(2)烈士子女(5分)、现役军人子女(5分)。证明材料由班主任、校长审核认定无误后,填写加分审核表,报当地教育局(科)审核,再到市相关部门办手续。报市教育局材料:烈士子女:烈士子女身份审核表,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证书及影印件。现役军人子女:军人子女身份审核表、军人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证明信、军(士)官证及影印件、军人的配偶和子女户口簿及影印件、军人与配偶结婚证。
(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以及侨眷子女(5分)。按市侨务办《关于对侨眷及其子女考生实行照顾录取的通知》要求办理手续。报市教育局材料:市侨务办出具的身份证明、《归侨侨眷身份证》、户口簿及影印件。
以上加分以最高一项为准,不重复加分。
各区(局)教育局(科)汇总后,填报《2010年高中招生政策加分登记表》,将各类加分考生的相关材料收集齐全,于5月13日-14日上报到市教育局。审核后,原始证件返回,各类审核表、有关证明和各类影印件留下备案。
市教育局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监察、高中、初中等有关科室组成的政策加分资格审核小组,对获得政策加分资格的考生进行集体审核。审核后,将加分考生名单发到各地教育局及各初中学校,各学校要将加分名单公示一周。学校不按规定进行公示,将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公示期间如有线索清楚的具体举报,一经查实,按舞弊行为处理,取消考生的加分,同时取消其报考省示范高中、市重点高中的资格。对为考生出具虚假加分证明、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由相关部门追究该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8、录取办法
(1)根据招生计划、学生的报考志愿及考试成绩,按顺序依次录取:在2009年六个批次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批次。即:
第一批次:市一中、市二中择优
第二批次:市一中、市二中择校
第三批次:友好区三中、铁力市一中择优
第四批次:伊春区二中、马永顺中学、嘉荫县一中、西林区四中择优
第五批次:友好区三中、铁力市一中、伊春区二中、马永顺中学、嘉荫县一中、西林区四中择校
第六批次:一般高中录取
第七批次:7所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特长生录取。术科合格后,文化课加50分,如达到择优生分数线,按择优生录取;录取配额生时,特长生按文化课实际成绩录取;特长生达不到择优生分数线,文化课加100分,达到择校生分数线,按择校生录取。如达到择优(或择校)分数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按术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2)总分相同考生录取原则:应届生优先。
三、加强领导,严肃招生考试工作纪律
1、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中考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考试期间,各考区主管教育的领导要深入考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保密工作。各考区对取卷、保卷、施考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要严加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杜绝失密现象的发生。
3、加强监考教师培训。要认真选拔监考教师并做好监考业务等培训工作,防止出现试卷装订错误、内容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4、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务纪律及有关规定,杜绝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出现舞弊、违纪等问题,对违纪人员参照《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处理。
5、学生替考处理。凡是在校初中生替考,将取消双方全科成绩,取消当年升入省示范高中和市重点校资格,取消三好学生评选等评优资格,并记入学生档案;在校高中生替初中生参加考试,取消双方三好学生评选等评优资格,记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教师、学校、区教育局在学生替考中负有责任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在评选先进集体、评优晋级时取消其资格,并根据情节、性质轻重交有关部门处理。
6、加强安全教育。各地要安排好考生的食宿和交通,并认真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7、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三限”政策,对在招生中违反“三限”政策的行为将追究招生学校校长的责任。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本校的现状;不要用非正常的手段进行招生。各校要严格按市教育局录取的学生名单,组织本校新生报到,于九月末前将高一新生名单上报市教育局,进行注册资格审查。严禁各高中学校私自招生,不经市教育局批准私自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8、组织机构。成立伊春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
组 长:姜维涛
成 员:佟建民 马瑞丰 栾海刚 施树林
办公室主任:马瑞丰 副主任:施树林
工作人员:监察室、高中科、初中科、体卫科、职成科等科室人员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